生醫產業的產品應以生命週期管理的角度思考,在藥品進入市場後,仍需要考慮產品是否還會保有獨佔性,並持續觀察產品是否有其他適應症。而在市場准入方面,則需考慮到各國的藥證准入標準的差別。由於在生技產業中會有接力之性質,因此會有揭露營業秘密的需要,同時營業秘密也具有授權的價值,因此在企業需就其產品的特性、各國專利法規及未來可能遇到的專利爭端進行專利策略的考量。生物相似藥的結構並非與參考的生物藥完全相同,因此各國若採取專利連結制度,內容差異很大,也影響產品開發策略。業者應了解各國法令之差別,對於產品上市時程可能產生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