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博士生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劉昌坪代理當事人聲請大法官解釋,經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13號解釋,宣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 2013 年 10 月 30 日 tq0715@gmail.com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