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學分學程實施辦法

一、為培養法律之專長,依據「國立交通大學各學院系設置學程實施細則」,提供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修習基礎法律,特訂定本學程。
二、凡本校學生,均得申請修讀本學程。凡依「學程課程規劃表」選課規定修畢50學分者,由本校發給學程修畢證明。
三、本學程主要由科技法律研究所提供課程。
四、凡曾經修習相關之法律科目並提出證明者,經召集人同意後得以抵免本學程之學分。
五、修習本學程之同學,應於開始修習前至本所辦理學程登記,以利本所進行必要之輔導及學程有關事項之連繫。

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一、學程名稱:法律 (Law)
二、課程名稱及開課系所

項目課程名稱學分要求必須先修畢課程
1憲法3必修 
2民法總則3必修 
3民法債編總論3必修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4民法物權3必修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5民法債編各論3必修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
6行政法3必修 
7公司法3必修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
8刑法總則3必修 
9刑法分則3必修刑法總則
10民事訴訟法(一)3必修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
11民事訴訟法(二)3必修民事訴訟法(一)
12刑事訴訟法(一)3必修刑法總則
13刑事訴訟法(二)3必修刑事訴訟法(一)
14美國法導論3必修(見四、附註)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15國際公法2必修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16美國契約法3選修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17美國侵權法3選修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18親屬與繼承3選修民法總則(可同時修)
19美國財產法3選修 
20美國民事訴訟法3選修 
21美國刑事訴訟法3選修 
22證據法3選修 
23美國行政法2選修 

三、建議修課順序:

學期課程學分
1民法總則3
刑法總則3
憲法3
美國法導論3
2民法債編總論3
民法物權3
刑法分則3
美國契約法(選修)3
3民事訴訟法(一)3
刑事訴訟法(一)3
國際公法2
美國財產法(選修)3
4民法債編各論3
民事訴訟法(二)3
刑事訴訟法(二)3
公司法3
行政法3
  50

四、附註:
『美國法導論』之必修學分,得以下列美國法課程之一(必須為三學分課程)替代:美國刑法、美國刑事訴訟法、美國契約法、美國侵權行為法、美國財產法、美國憲法、美國民事訴訟法、美國公司法、證據法。
五、召集人姓名:倪貴榮 單位:科法所
六、連絡人姓名:鄢嫚君 單位:科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