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

金孟華助理教授擔任『冤罪救援與再審新制-台日冤罪救援行動交流暨冤獄平反協會2015年度論壇』發表人,發表主題為: 認真看待檢察官的客觀性義務,從美國定罪確認小組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