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院院長 劉尚志榮譽講座
關懷、奉獻與影響才是一個偉大法學院的核心:
交大科法學院是社會領袖的育成中心
2015年2月,交通大學創設了全國第一個科技法律學院,我們15年來以「國際化、實證化、整合化」創設的法學教育典範,終於達成了念茲在茲的建院目標。
公元2000年,作為台灣首創的科技法律研究所,我們一開始就以學院的格局運作。一個獨立的法學研究所,每學期開課超過40門,除了提供完整的基礎法學,同時開設新興領域的六大學群與美國法課程,培育非法律背景學生獲得法律學位外,也讓具有法學基礎的學士與碩士,進一步精進法律的素養與學位;再加上兩個研究中心,以及提供全校修習法律的六至八個學程,不論就形式或實質而言,科法所提供的,就是個完整法學院的教育。
「規模」的變大不是我們的目的,「影響力」的擴大才是
科技法律研究所成立以前,相關法律知識在交通大學校內逐步建構。1993及1994年,交大分別成立全國第一個智慧財產學程及學分班,1996年設置企業法律中心,1997年舉辦第一屆全國智慧財產權研討會(2000年配合科法所設立,更名為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迄今2015年已經連續舉辦19年全國最盛大之法律研討會。
過去15年,我們創造了不少個第一。我們是全國法學院畢業生出國及錄取公費留學比例最高的;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模擬法庭及仲裁比賽,創造了國內法學院前所未有的佳績。我們以學生為主的文化,創設獨特的實習制度,讓學生畢業前即可在法院、檢察署、公民營及非營利機構,有參與及學習實務的經驗。我們教師的升等是法學院最嚴格,平均研究成果則是最高的。至於對產業與社會的影響,我們也不遑多讓:科學園區及台灣科技產業的智權人才絕大多數是交大培養的,連續十年主辦科技部之全國大學院校技術移轉與智慧財產管理培訓;2008年台灣首創智慧財產法院,第一批由全國法院選拔的8位法官中,半數就讀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
建院,其實是把我們實質上已有的教育形貌、賦予形式上的認同。然而,數量與規模的增長僅是個過程,而非我們建院的目的。我國的大學教育,資源短缺的窘境已經超過10年;在一片檢討減縮大學與合併系所聲浪裡,在一個標榜科技掛帥的大學中,我們竟能從無到有,新設法學院,看起來也是個奇蹟。
台灣的法學院,在形式與數量上,已經不算少了,但台灣的傳統法學教育,不但無法引領社會與經濟發展,更遠遠落於台灣國際化的腳步之後,傳統法學院連其畢業生的法律職場的發展,都因為過多集中於一般民刑法案件而大幅受限。
透過交大科法的教育與服務的理念,建立法律理論與實踐典範,增進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從而提升我們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力,才是我們積極創造法學教育典範的目的。就規模而言,與國際上一流的法學院相較,台灣所有的法學院,都只能算是中小企業,我們無法與美國、中國、歐洲,甚至鄰近的亞洲主要國家的法學院師資、學生員額和研究資源相提並論。因此,光在數量上有所增加,或許會使一個機構在規模上看起來變大,卻無法讓一個學院因之而偉大。唯有影響力變大,才有偉大的可能。
我們以現今大學中常見的號稱創新創業和領導課程為例,放進了太多的金錢與財務思考,將擔任高階主管、成為企業主,擁有錢財收益就與生涯成功劃上等號。常見的領導學程不外乎就是將商管學院的經營策略、組織管理與財務會計等課程教給年輕人,現在還加上爬爬山、打打高爾夫球等休閒活動以增加人脈網路。然而,這樣課程,僅強調增加財富,無法成就人生志業;在規模上與金錢上炫耀,更產生不了對社會和世界的正面影響力。
交大科法所的成長與法學院的創設,是台灣融合跨國法律與國際化的里程碑
科法所過去14年來的發展,見證了透過跨國法律的學習,強化了我國產業在國外發展的法律能量。2014年12月17,18日我們舉辦的台灣科技案件跨國訴訟實證研討會,回顧台灣30年來在美國專利訴訟,實證了台灣科技產業在國際上的發展,經常受制於外國企業的專利訴訟,據統計有八成以上的案件,台灣企業是作為被告的。然而隨著經驗的增加與美國專利法律的深入,近年來台灣企業在美國專利爭訟上,已經是聯邦法院的常勝軍。交大科法所培育了絕大多數科學園區與科技產業的法律專業人員,這些種子的生根發芽,貢獻給這片土地的成長。
在國際社群中,台灣是法律的弱者;欠缺國際接軌,導致本土法律發展的弱化
台灣國際化的歷程中,在跨國法律上的困頓,是國家與產業發展受制於人的關鍵。在國際社群與舞台上,我們是法律知識與勢力的弱者,傳統法學院提供的教育,完全使不上力,與台灣經濟與政治的國際發展絕緣。我們之所以在教學研究上強調美國法,乃是美國法已在國際社會中成為依循的主力,就如同英文成為實質上的國際語言一般,我們走向全世界,不能也不應迴避。
2014年,台灣與英國,為了引渡在台駕車肇事逃逸的林克穎案,英國法院特別延請本所林志潔老師為專家證人,林老師在這場跨國法律的糾紛中,為我國爭取了國家的司法主權與法律的尊嚴,成功地讓英國檢方、一二審的法院同意引渡肇事逃逸的犯罪行為人。眼見外國人如何將台灣的法制描繪成落伍的滿清時期,同時要回覆蘇格蘭檢察官提問相較於美國法律,台灣的法制有多大的區別,點點滴滴都告我們:藉口以發展本土法律為主,欠缺跨國法律的素養與認知,不但無法引領法學的國際地位與能量的增進,而心態的保守落伍,更容易使得法律設計背離世界潮流與國民的期待。
關懷弱勢,心繫本土,跨越國界
科法學院近期內,繼我們已有的智財、財經、生醫、資通、國際與跨國法律五大學群後,新設了「社會正義、性別平權與勞動權益」學群,讓科法學院在科技、法律的跨領域與國際整合上,更進一步揭示將國家、產業與社會發展的法律議題,建構成為我們教學研究與服務的特色。社會學群的創立,首先要回應的是高齡化、少子化來襲,以及全球化下人才跨界流動的法律議題。有人,才有研發創新、也才有科技產業,如果經濟與產業是台灣社會的命脈,我們就必須以人為本,而不能在社會正義、世代正義、與性別正義的法律議題上缺席。
一個偉大的法學院,要以正面的影響力作為評量指標,交大的法學院是建立在科法所既有的組織文化基礎之上,以傳承發揚法學教育為志業,以學生為中心,以培育社會的領袖為目標,關懷在地,深耕本土,擁抱世界,這是台灣必須具備的認知,更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帶領台灣的孩子與台灣一起走向世界,讓台灣被看見,這就是我們創立法學院的理念與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