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實證研究研討會
何謂法學實證研究?實證研究的意義何在?
在科學研究的領域,研究的目的在於:就一提出的問題尋找答案。而尋找答案的方法,通常有五個步驟:觀察、問題、假設、實驗、證明。亦即研究者就其觀察的現象,提出問題及一些想法或見解(也就是通稱的「假說」),之後透過數據或資料的蒐集,驗證假說並回答問題。這樣的研究方法,稱之為實證研究(empirical study)。但傳統的法學研究方法,大多是以學者自己的想法為主,去詮釋、衍生法條的意義。易言之,係以法學者的經驗、價值觀及知識,輔以邏輯法則,進行推理,從而對法律的內涵進行解說與推論。這樣的方法可能衍生的問題便是:可能使法律與社會的實際經驗脫節,而使法律及其研究僅僅停留於書本中的世界。有鑑於我國近代的法律制度,大多是繼受於外國法律與思潮,然而,外國法律多係為因該國社會與文化背景所產生,這樣繼受取得的法律與我國現實社會與文化未必相容。因此,為使法律的適用及其創設的意義,能與我國社會的實際需要相契合,法學實證研究的存在是必要而有意義的。
簡介法學實證研究研討會
為推動法學實證研究,自2006年以來,科法所固定於每年五月舉行「法學實證研究研討會」,迄今已有四年。為加速實證研究在台灣的深耕,本所也逐年調整會議的流程,現以深具主題性的法律議題為主、而研究方法為輔的方式,希望能吸引眾多具特定問題意識的人士的注意和參與;並在深入理解議題的同時,能夠認同並討論研究方法的適切性。
為使學術生產的知識能符應社會的實際需要,法實證研討會力圖改變一貫的純學術風氣,邀請許多兼具實務經驗及學術研究能力的跨界人士,以第一線的接觸與資訊對諸多問題現狀作專門的論文發表,使議題的探討不再是學者的逕自想像,而能結合理論與實務,而此正是法實證研討會所欲達成的目的與願景。
研討會主題
本研討會,基本上將主題分為六項科技法律議題:
- 智慧財產與競爭法
- 智財與授權契約
- 專利與權利濫用
- 公共衛生與智財保護
- 藥品醫材與生技侵權
- 醫療糾紛與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