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永續發展與氣候危機意識日益提升,環境保護已成為我國科技與社會政策不可或缺之核心議題。行政院環境部為我國環境保護之主管機關,負責推動涵蓋環境教育、空氣與水質污染防治、廢棄物處理、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毒化物管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氣候變遷因應等多面向之法規體系,形成一套高度專業且龐雜之環保法制架構。為協助使用者理解與應用該複雜體系,本網站特設「環境保護」各論領域,系統性整編相關法規,以期建構明確且系統性之檢索架構。

        本領域之收錄標準,係參考行政院環境部編纂之環境法律。內容架構方面,按其政策主題,劃分為環境教育、環境影響評估、氣候變遷、空氣污染、噪音、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廢棄物清理、資源回收、毒性及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等11個子類別。於每主題下,分別按法規位階區分法律、命令與行政規則,並於各子類別再作細分,如收錄監測標準、許可管理、應變措施、技術規範、基金與費率、資訊公開、裁罰基準與公民訴訟等項目。以期呈現條理分明且系統性之法規範體系及架構,以期使用者透過本網站檢索,得以按主題、制度機制或管制對象,快速定位所需資料,提升應用效率,作為政策研擬、實務操作與法遵管理之參考。

環境保護

一、環境教育

二、環境影響評估

法規命令

三、空氣汙染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四、噪音管制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五、水污染防治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七、廢棄物清理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八、資源回收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九、毒性及化學物質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十、環境用藥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十一、氣候變遷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