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永續發展與氣候危機意識日益提升,環境保護已成為我國科技與社會政策不可或缺之核心議題。行政院環境部為我國環境保護之主管機關,負責推動涵蓋環境教育、空氣與水質污染防治、廢棄物處理、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毒化物管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氣候變遷因應等多面向之法規體系,形成一套高度專業且龐雜之環保法制架構。為協助使用者理解與應用該複雜體系,本網站特設「環境保護」各論領域,系統性整編相關法規,以期建構明確且系統性之檢索架構。 本領域之收錄標準,係參考行政院環境部編纂之環境法律。內容架構方面,按其政策主題,劃分為環境教育、環境影響評估、氣候變遷、空氣污染、噪音、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廢棄物清理、資源回收、毒性及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等11個子類別。於每主題下,分別按法規位階區分法律、命令與行政規則,並於各子類別再作細分,如收錄監測標準、許可管理、應變措施、技術規範、基金與費率、資訊公開、裁罰基準與公民訴訟等項目。以期呈現條理分明且系統性之法規範體系及架構,以期使用者透過本網站檢索,得以按主題、制度機制或管制對象,快速定位所需資料,提升應用效率,作為政策研擬、實務操作與法遵管理之參考。 環境保護 一、環境教育 法律 環境教育法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 二、環境影響評估 法律 環境影響評估法 法規命令 三、空氣汙染 法律 空氣污然防治法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四、噪音管制 法律 噪音管制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五、水污染防治 法律 水污染防治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法律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七、廢棄物清理 法律 廢棄物清理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八、資源回收 法律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九、毒性及化學物質 法律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十、環境用藥 法律 環境用藥管理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十一、氣候變遷 法律 氣候變遷因應法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