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特色
我國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國際貿易占整體經濟比重甚高。跨國商業往來、商品與服務貿易、外人投資與對外投資等,構成我國經濟活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本所位置鄰近新竹科學園區,園區廠商不論是早期以台灣作為生產基地,製造產品行銷世界各地;或是近年來將生產基地逐步外移,並且透過合作、購併與直接投資等方式,進行全球運籌,拓展全球市場。在不同階段的產業發展過程中,科技產業都顯現出強烈的法律服務需求。這些實際的產業需求,也進一步形成本所學生對於法學教育的需求。這些學習上的需求,若細繹之,可以區分為三大面向:
國際化
不論是本土跨國企業或是外商公司,由於國際經營的需求,不僅法律事務的工作語言清一色以英文為主,同時所涉及的法律本身,也經常並非本國法律。例如國際商務交易契約,其準據法可能約定以國際公約或國際貿易慣例為準,管轄法院也可能指定某一外國法院。國內企業旗下所成立的子公司,可能係依據英屬開曼群島、美國德拉瓦州、香港或新加坡的公司法所成立。而基於行銷考量,國內企業的專利申請地,更往往選擇其主要產品市場,例如美國、歐盟、日本、中國等。因此本所學生對於法律學習的需求,不僅在於瞭解特定法律領域的基本法理與原理原則,同時更需要瞭解該法律領域目前國際間之法律運作與規範現況。
實證化
法律乃是經世致用之學。所有法律的功能,都在規範活生生的生活事實。任何的法律討論,也都終究必須回歸到真實生活世界裡的實際規範運作狀況。因此如果未能抱持開放的心胸,對於被規範的對象以及規範實況加以理解,則欲妥善瞭解該領域之法律本身,甚至進而妥當地解釋適用,不啻臨淵羡鯉。而欲瞭解當為,必先瞭解存在。因此如何培養同學實證觀察的眼光,以便瞭解法律運作實況,並且瞭解及掌握法律規範之對象,也是本所同學主要學習需求之一。
整合化
法學本身主要乃係規範之學,探討何種規範始為妥當合理且符合正義。但是法律學習如前所述,必須植基於對於規範現況、規範對象與外在環境的瞭解。因此習法者除需熟稔法學論理之進行方式外,如何培養開放的心胸與多樣化的知識基礎,養成跨領域的觀察分析眼光,學習運用其他學科對於法律相關經驗事實研究成果的能力,甚至能夠單獨或與其他領域研究者合作進行經驗性研究,也是本所同學另一層面的學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