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稱:計畫助理
- 工作項目:
- 計畫之行政與經費管理
- 計畫相關庶務 (採購、報帳、文書、公文、會議安排、email及電話聯繫溝通)
- 計畫相關活動辦理
- 計畫相關文宣設計
- 科法所課程協助
- 科法院所行政支援
- 其他主管交辦事宜
- 公告期間:自 111 年 5 月 26 日至 111 年 6 月 16 日止
- 僱用期間: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一年一聘。
- 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工作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學士學歷36,570元/月起薪、碩士學歷41,040元/月起薪,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於試用期滿後辦理提敘。如有特殊情形,得由計畫主持人依個人工作經歷、技能表現等因素綜合考量,得予調整提敘薪級。
- 資格條件:
- 具大學以上學歷。
- 具資料管理能力、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如Office、Excel等 )。
- 個性開朗積極,表達能力佳,親切隨和,具主動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且有高度服務熱忱。
- 具英文讀寫與基本溝通會話能力。
-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 熟繪圖軟體者尤佳